参照《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区域管理细则》,我市决定对重点人员居住、生活、活动的楼栋、单元、村组、自然湾等实施重点区域管理,落实“封闭隔离、足不出户”的管理措施,同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现将全市第二批重点管理区域发布如下,请广大市民监督、理解、支持:
全市第二批重点管理区域(27处)
郢中街道(26处)
1.水岸都市3栋。
2.皇城一号11栋1单元。
3.医药公司宿舍楼1单元。
4.碧桂园35栋2单元。
5.节节高雅居2栋3单元。
6.皇城门东街13巷。
7.矶头巷石油宿舍1栋1单元。
8.县门坡南巷。
9.市委大院1栋2单元。
10.血防所家属楼。
11.桃家路1巷。
12.南湖公馆2栋。
13.连家沟街。
14.林集路西8巷。
15.棉纺厂1生活区9号楼平1栋。
16.莫愁小学***美发造型门店。
17.棉纺厂2生活区3单元。
18.莫愁金苑2单元。
19.郊郢路三巷。
20.王家湾二巷。
21.兴旺小区4号楼。
22.劳动小区1号楼1单元。
23.高庙二组红庙岭路。
24.鑫泰国际3A号楼1单元。
25.陈家台东6巷。
26.董家巷社区4组7号优尚公寓。
南湖新区(1处)
1.边家台社区五组2巷11号、13号、15号。
钟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