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 2020 年省部级困难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专项补助资金统计申报和发放工作,4月13日,钟祥市总工会下发相关通知。
《通知》明确,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发放对象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省部级劳模:
(1)月平均收入低于核定的补助标准线;
(2)农民劳模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男年满 60 岁、女年满55 岁且无固定收入。同时,有安排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境)留学、拥有购买价格超过 15 万元机动车、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 80 平米以上等情形的,不得列为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对象。
生活困难补助金年度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 10000 元。特殊情况,酌情增加。在职职工的月补助标准线为 4000 元;退休劳模月补助标准线为 2400 元。月补助额为劳模月平均收入低于月补助标准线的差额部分,最高月补助金额不超过 1000 元。农民劳模月补助标准为 700 元。
特殊困难补助资金的发放对象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省部级劳模:
(1)本人患重病、顽疾;
(2)本人残疾;
(3)本人高龄(80 岁及以上)生活需要照顾;
(4)因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患重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5)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发放补助资金应当履行申报审核程序,劳模本人要向本单位工会或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实事求是地反映本人收入情况、家庭困难状况及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工会初核后,再由市总工会对申报对象进行复核,必要时深入申报对象所在地或单位进行核实并出具意见。审核通过的,将于本年 7 月底前发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