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间,针对“陕西延安一县委书记疑抄袭新华社文章”一事,延安富县县委知情者向记者透露,当地官方已着手介入调查。
2日,一篇题为“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2017年署名文章全文抄袭2015年新华时评”的文章引发舆论热议,文章内容将李志锋发表于《延安日报》的署名文章《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与新华网2015年5月14日发布的《新华时评:严于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一文进行比对,发现大面积雷同之处。
据了解,《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一文首先发布于2017年6月23日,而《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则是在2015年5月14日发布在新华网。经比对后两篇文章雷同部分为800余字。
据知情者透露,该稿件是由富县纪委发至延安市纪委,最终转发至延安日报社。县委主要领导若要发表类似稿件,必须要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对于该事件具体情况,官方已着手介入调查。
据富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显示,李志锋,男,汉族,1968年9月生,陕西吴起人。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富县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