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面”办理操作指南
1.如果您需要同时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应先在“提取业务”中选择“购买自住住房”,按界面提示提交购房提取申请后,再办理贷款申请。
2.“贷款申请”提供3种房源选择:
“期房”指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如果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应选择此房源。如您已付清全部房款,请到线下公积金窗口咨询。
“现房”指开发商已建成并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已为您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您未付清购房款项,并同意将贷款资金拨付给开发商,应选择此房源。如您已付清该套房屋购房款项,请选择办理“贷款申请(二手房)”。
“二手房”指已购买并使用过,现在再次出售的房产;或购房款项已全部付清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产。这种情况下,我们将贷款资金拨付给您指定的第三方收款人。
如果您是首次使用,需绘制手写签名并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认证完成后即可一键签署两份授权书。
1.为了您能准确收到我们的短信提示,请您准确选择手机号码归属地。如果您的手机号码为湖北省内号码,归属地应选择“省内”;如果您的手机号码为湖北省外号码,归属地应选择“省外”。
2.如果此界面您的手机号码有误,请您暂停办理贷款申请。关闭此页面,回到中心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信息修改”—“手机号码修改”,修改完成后再继续办理贷款申请。
1.确认婚姻信息时,请您根据本人婚姻真实情况核实并填写共同还款人信息,确认后系统会向共同还款人发送短信提示签署相关协议,请您通知共同还款人按照短信内容点击链接完成《征信授权书》签署;如共同还款人未完成签署,您将无法继续办理贷款申请。
2.征信信息或房产信息联网核查未通过的,或不符合贷款办理条件的,将无法继续在线上办理,请到线下公积金窗口咨询。
1.在此页面可点击还款卡号信息后面的相机按钮,拍摄还款所使用的银行卡,自动识别并录入还款卡号。
2.贷款申请金额以元为单位,且应该为5000的整数倍;贷款申请期限以月为单位,应为12的整数倍。
1.面谈面签时,请您确保本人人像在画面中完整清晰,回答准确。
2.您进入面谈面签环节后,可以点击云面签管理页面右上角“…”按钮,将此页面通过微信分享给共同还款人,邀请共同还款人一并办理面谈面签和文件签署。
3.贷款文书签署时,您可以逐一查阅后签署,也可全部查阅后使用“一键签”功能签署全部文书。
4.如果共同还款人未完成贷款文件签署,将影响您的贷款审批和发放。
来源: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