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居住证,解下了我身上的思想包袱,真是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让我老有所依、老有所居……”近日,钟祥市民王先生在钟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拿到了居住权登记证明后激动地说道。
年前,王先生将房屋无偿赠与女儿,为保障自己老有所居,父女二人申请办理了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钟祥市颁发的第一本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这种新型用益物权登记在钟祥市正式落地实施。
据悉,2021年居住权首次写入《民法典》,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旨在解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问题,对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居住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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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双继文 余祖红
编辑:周霵
审核:杨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