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梓镇居民黄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两人均系聋哑人,结婚前系同学关系,双方自由恋爱,于2015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孩子出生后不久,黄某外出打工,刘某在家带女儿,因沟通障碍,刘某经常与黄某家人发生纠纷。2020年 7 月,刘某母亲多次找到洋梓派出所和居住地村委会,到黄某家解决纠纷,后调解无果,刘某与其母亲再次找到钟祥市残联和矛调中心,要求黄某及其父母承担家庭责任,最终因沟通不畅致调解无果。
2024年1月,刘某起诉到钟祥市人民法院郢中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黄某赔偿精神损失费。刘某居住地政法干部当即与郢中法庭取得联系,告知处理该矛盾纠纷的困难与问题,法庭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迅速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刘某、黄某指派了援助律师,帮助其诉讼打官司。同时,郢中法庭积极与市特殊教育学校对接,请来特校教师作为翻译人员参加庭审。2024年3月,一场无声庭审在郢中法庭第一审判庭正式进行,庭审现场一切按照法律程序顺利展开,特校老师在两位聋哑人之间架起了一道沟通桥梁,刘某与黄某沟通顺畅,相互表达诉求,法官和律师通过翻译人员向他们释法明理、化解隔阂。最终,刘某与黄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历时四年的家事纠纷在无声法庭中成功调处化解。
当前,全省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正开展得如火如荼。今年以来,钟祥市人民法院郢中法庭共办结各类家事案件156件,其中涉聋哑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案件42件;成功调解案件101件,为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5.6万元。下一步,郢中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集中审理辖区家事案件优势,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有力彰显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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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刚国
编辑:周霵
审核:林雪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