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买卖合同案件经法院作出生效裁判文书后,被执行人江苏常州市某公司拒不履行义务,且为规避法律、逃避执行而长时间进行账外交易,营造执行不能的假象。
申请执行人湖北双森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是钟祥市重点民营企业之一。为切实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钟祥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几次深入被执行人公司调查取证,收集执行线索,寻找案件执行的突破口。经认真研判分析,依法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朱某臣为被执行人,对其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纳入限高、失信名单的执行手段。
在强大的法律威摄下,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约分期支付应履行执行款55万元。
为促进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从生效裁判文书上尽快落实到其账户上,钟祥法院实行“到账即退费”,在执行案款到账后,运用执行案款管理平台,立即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变当事人申请退为法院及时主动退,以智慧执行和高效执行,解企业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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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黄维
编辑:周霵
审核:林雪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