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祥市人民法院以妨害民事诉讼依法对沈某执行拘留10日。
“他不是申请执行人吗,怎么人民法院将他拘留了?”对此,很多人疑惑不解。经过执行法官一番解释后,大家才明白事情的原委。
2014年,沈某诉尹某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尹某赔偿沈某17万余元。2015年1月,沈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做了大量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9年12月,尹某如数履行完毕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至此,本应案结事了,皆大欢喜。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沈某却突然觉得自己在和解协议中放弃了部分赔偿款,从而心有不甘,认为法院应当按照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继续强制执行差额的赔偿款。
自2020年起,沈某多次无理纠缠执行法官,阻挠执行法官正常办公,采取在法院大门拦堵警车、卧睡诉讼通道、办公场所大声喧哗等方式,扰乱正常办公秩序,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声誉。执行法官曾多次劝导,考虑其实际困难,并给予一定的司法救助资金;但沈某错误的认为“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缠访闹访有赔偿”,仍我行我素,不听劝阻。执行法官经院长批准决定后,果断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神圣而庄严,不容任何公民践踏法律的尊严与威信。此案也警示非法涉诉信访人,诉讼过程中需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任何公民在行使权利的自由时,必须在法律的秩序框架内合法行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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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贾勇
编辑:周霵
审核:林雪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