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除城区牛皮癣广告的通告

2022-04-26 11:08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味,打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清除城区牛皮癣广告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城区范围为:显陵路以西(北至明显陵,镜月湖以北),汉江堤以东,长寿四路以北(东到祥瑞大道南路,镜月湖西岸以西,西至汉江堤),董家巷社区中心路以南(向西延伸到汉江堤,东至龙山大道到明显陵)。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牛皮癣广告。对于刻画、涂写、张贴牛皮癣广告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予以清理或者清除;拒不改正的,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牛皮癣广告内容涉及办证、刻章、卖淫嫖娼、迷药枪支、发放高利贷、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城管4236454、公安11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钟祥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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