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我市“政企银青”四方联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试点,充分发挥青年群体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团市委组建优化营商环境青年政策宣讲团,打造“政策青年说”系列短视频栏目,持续邀请青年宣讲员围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政策举措,以“青言青语”解读惠青惠企政策,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贡献青春力量。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 王庆灿
科普小课堂
企业在面对行政执法时,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在这里为大家介绍四种依法维权的主要途径。
一是向执法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在执法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之前,企业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向执法部门提出自己的看法、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
二是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企业对执法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是提起行政诉讼。企业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者直接对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是申请行政执法监督。企业可以通过电话0724—4266889、电子邮箱、市政府网站首页“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系统、来信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投诉,工作人员会对投诉举报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将依法采取相应监督措施,下达建议书、决定书,暂扣执法证件,督促执法部门纠错,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企业,同时,对于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行为,还会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