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2021-09-15 17:39  


钟祥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住建厅、荆门市住建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市纪委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要求,聚焦物业管理区域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钟祥市房地产管理局决定用3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将重点突出6个方面的问题: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整治行动从8月下旬开始,先由各物业企业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全面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情况及时报房管部门备案。9月至10月,房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以及街道(乡镇)、社区对物业管理小区进行巡查检查,摸排问题,建立台账清单,督办整改,实施销号管理。对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可以就地化解的,由街道(乡镇)会同社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无法化解的,由房管部门联合街道(乡镇)以及相关部门,督办整改问题,研究化解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问题整改不力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此次专项整治将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对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对以暴力、威胁、恐吓、欺诈等方式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724-4269956

举报信箱设在房管局办公楼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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