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反疫情期间交通管控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的通告(第一批)

2021-08-10 22:36  

关于对违反疫情期间交通管控规定的

车辆进行处罚的通告

      根据钟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郢中城区交通管控的通告》(2021年第12号)的相关规定,经钟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核查电子监控记录,下列车辆于2021年8月9日涉嫌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予以记6分、罚款200元处罚。相关车辆如有上述通告第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形的,请于2021年8月12日15:00前将相关证明资料提交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楼办事大厅(联系人:贾代国,电话:13797919899),大队将进行甄别处理。逾期未报者,将按规定上网录入处罚。


钟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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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期间  遵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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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祥公安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郢中城区交通管控的通告》(2021年第12号)相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期间,违反规定在郢中城区行驶的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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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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