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长江保护法 呵护美丽“母亲河”

©原创   2021-05-19 10:56   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李景龙  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乔  薇  生态环境分局人事科科长

吴  彬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长

黎  箭  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李  华  生态环境分局水生态科科长



主持人:《长江保护法》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李景龙:《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流域制定的法律,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部署以法律形式予以贯彻落实的最有效措施。《长江保护法》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的生态系统观,统筹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将长江流域资源的相关要素、多种价值和生态服务功能进行综合平衡,为长江大保护提供了根本法律制度保障。

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部法律,做到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目标上高度一致、贯彻落实上高度精准,为长江大保护贡献钟祥力量,筑牢汉江中游生态屏障。


问:今后荆门市生态环境局钟祥分局将如何抓好汉江保护工作?


李景龙:我们要在保护汉江的实践中抓好贯彻落实,要把水质达标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提升河、湖、库水质,争创美丽湖库,22座重点湖泊和35座重点水库要确保水质全面改善,稳定达标。要结合去年印发的14个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进行问题再梳理、任务再核查,对还未整改到位的或整改不达标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对荆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要形成任务清单和职责清单,对标对表,迅速梳理问题,形成重点工作清单。采取多种形式,在沿江企业、周边群众中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增强守法自觉性。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各方责任,加快形成高效的工作体系。完善领导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生态环境局将抓好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调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锚定目标、久久为功,形成推动长江大保护的强大合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