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聚力八大专项治理 推动问题集中整改

©原创   2021-03-29 10:23   钟祥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张小娟

“市委第八轮巡察发现丰乐镇存在白条入账,张集镇存在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虚列支出重复报账等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这种现象在乡镇中比较普遍和突出,你单位作为全市财经纪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管。我们今天过来作一个面对面的交办,请你们按照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牵头抓好财经纪律的集中整治工作”。近日,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向市财政局负责人面对面交办市委第八轮巡察部分乡镇、村(社区)发现的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方面问题清单,共同探讨整改举措。

今年以来,钟祥市委就第八轮巡察发现的八个方面重点共性问题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压实三个责任,以专项治理推动集中整改,提高整改质效,确保在短期内快速实现以巡促改,以改促治。

一是压实专项治理领导责任,传导压力。市委办制发了《市委第八轮巡察发现问题专项治理任务分解方案》,集中5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蝇官小贪”、财经纪律及行政事业性资产、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大起底、大检查”、超编进人、扶贫项目监管、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分管市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拿在手上,放在心上,亲自研究和制定专项治理子方案,推动问题整改落细落实。

二是压实专项治理牵头责任,拧紧链条。明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七个市直机关和部门作为八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分头抓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等四个阶段工作。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列出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以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的工作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工作担当,扎实开展治理工作。

三是压实专项治理督办责任,跟踪问效。市委巡察办充分发挥整改监督作用,督促牵头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坚持定期统筹协调,按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督办,确保八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有方案、有进展、有效果,力促巡察成果转化为市域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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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小娟

制作:刘冰洋

审核:袁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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