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其他礼品礼金;
严禁不吃公款吃老板或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值班费或福利待遇;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活动;
严禁搞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和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荆门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要把纠正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纳入重要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违规公款吃喝、公务餐饮浪费、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以及财务报销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检查;要结合单位职责职能,坚决纠正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专项检查工作要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推动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严肃问责并督促整改。乡镇(街道、场、库、区)、市直单位专项检查情况分别报乡镇纪委、监督联系派出纪检监察组备案。市纪委将组织专班,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履责不力,专项检查工作走过场,该发现问题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来源:清风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