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宣教月”活动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党中央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重大决策部署纪律要求,聚焦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聚焦我省出台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和荆门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荆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监督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弘扬“店小二”精神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的工作方案》等学习贯彻,重点组织开展好九项活动:
◆ 开展“助力夺取‘双胜利’”集中主题宣传活动;
◆ 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
◆ 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专项警示教育活动;
◆ 开展“廉洁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
◆ 开展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和家属集中谈话活动;
◆ 开展“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展播”活动;
◆ 开展“云上廉说”纪法教育访谈活动;
◆ 开展“空中廉线”廉政诗文朗诵活动。
来源:清风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