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常小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负责人
主持人:最近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具体变化有哪些?
刘瑞杰:最近公积金政策确实有调整,也出台了新政,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双重影响,推动经济社会逆势发展,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拉动消费作用,助推经济复苏。在这个背景下,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了有关政策。
首先在贷款上有一些调整:
一、差别化确定贷款上限。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到4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视为双职工;一次性补缴或趸缴的,不纳入连续足额缴存时间计算。
二、从8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或改善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30%,贷款额度均按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计算,且不超过贷款最高额度。同一套房屋在办理过公积金提取后不再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异地购房不再享受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另外,荆门中心出台了《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实施办法》这一新政。从今年的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实施委托按月划扣还款,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及配偶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划扣其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不含装修贷款)本息的一种还款方式。
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的申请对象为在本地正常缴存公积金,且有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月缴存额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借款人及配偶。通过实施“按月划扣冲还贷”政策,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冲抵贷款,不再从职工储蓄账户划扣还贷,增加了职工可支配收入,减少了还款负担。
申请方式分为线上线下,建议大家线上直接申请,即方便又快捷,您可关注“荆门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栏即可申请,申请通过即为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