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社区矫正法》 做守法明白人

©原创   2020-07-29 15:37   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伍运中  钟祥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德宝  钟祥市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

问: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成绩如何?

伍运中: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应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事执行活动。我市自2005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职,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力量的的大力支持下,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截止今年6月底,我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710人,累计解除矫正2458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67人,无一人脱管漏管。

主持人: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伍运中: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其主要目的不在于对犯罪人员施加报应性惩罚,而是致力于对受损的社会关系进行整体修复,恢复和谐融洽的社会关系以及重塑社区矫正对象健全的人格,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主持人: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有哪些处罚措施?

李德宝:《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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