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是湖北检察机关对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也是治理“疫后综合征”、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2020年6月11日,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局长王冠同志做客《平安钟祥365》直播间,就“八件实事”为听众做细致、全面的解读。
问: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是哪八件实事?
王 冠:“八件实事”是指:“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惩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大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追赃挽损力度”、“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八个专项工作。
问:开展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想要实现一个什么样的总体目标?
王 冠:通过开展专项工作,继续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坚定人民立场,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样化司法需求,不断增强我院的工作创造力、司法公信力、队伍执行力、群众感召力,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问: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过程中有具体案例吗?
王 冠:案件有的,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我们公益诉讼部门不惧风险,紧盯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问题,以维护公益为己任,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2件。针对钟祥市某药业连锁公司销售假冒“飘安”一次性医用口罩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引起了荆门、钟祥两级市场监督部门的高度重视,对该药业公司快速进行查处,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在相关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出警示和召回公告,共办理同类违法案件9件,有力保障了企业的注册商标权等合法权益。该案入选最高检首批三个涉疫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