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荆门!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20-04-16 10:00  


2020年
4日14日下午,一对中年男女将一面镶着“雷厉风行,破案神速”的锦旗交到京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队长盛常斌和民警张伟手中,他们是“3.23”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家属,对办案单位历时六天六夜攻克案件,为不幸逝世的亲人主张正义,并促使肇事方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表达了衷心感谢。







3月23日20时许,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令:京山市温泉新区五四村路段有行人被撞伤,肇事车辆已经逃逸。事故中队指导员武烈斌、民警张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工作。






事故现场是一处较为偏僻的乡村公路,夜间往来行人稀少,路边躺着一名昏迷不醒的老年男子,路上除了散落的几块零碎部件,没有任何目击证人。办案民警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报告京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侦破重大逃逸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中队成立了“3.23”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专班迅速开展工作。




3月25日,受害人黄某(男,73岁,新市镇人)因伤重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这一交通肇事亡人事故发生在全面推进疫后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对辖区交通管控工作带来严峻考验,侦破专班全体民辅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克服大风降温恶劣天气的不良影响,围绕现场广泛开展证据收集及线索挖掘工作。


在温泉新区、雁门口派出所、沿途村委会等单位的大力协助下,办案民警从现场收集的一小块红色摩托车挡风罩碎片入手,调取涉及三个镇区的30多个沿途卡口及视频探头监控资料进行排查分析。各参战小组密切协作,办案民警不辞辛劳,经过六天六夜的连续作战,终于在雁门口镇终南山村一处监控卡口查找到了目标特征一致的摩托车轨迹信息。通过进一步深入调查,成功锁定了逃逸交通肇事嫌疑人郭某(男,59岁,雁门口镇人)。


2020年3月23日20时11分许,郭某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带着妻子到京山城区看望亲友,夜晚返程路过五四村一组路段时,不慎将路边行走的行人黄某撞倒,造成黄某身受重伤。郭某在明知撞倒他人的情况下仍驾车逃逸,回到家中见摩托车挡风罩和车灯都被碰损,索性拆除了受损的风罩,试图隐瞒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



针对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本着主动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的精神,在事故中队调解专班的积极促成下,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顺利达成了谅解协议,肇事嫌疑人郭某现已被取保侯审,本案正在正一步办理之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

积极救治伤者

并第一时间报警

千万不要心怀侥幸选择逃逸

否则
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来源|荆门晚报综合京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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