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治疗费用1.7万!

2020-03-29 15:27   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患者的救治费用一直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平均费用是多少,这些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就这些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专访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负责同志。


问:截至目前,医保系统共为全国新冠肺炎患者结算、支付了多少资金?被医院收治患者的平均治疗费用是多少?


熊先军(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保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将维护人民健康放在首要位置。1月22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明确要求,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截至3月15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93238人次(包括门诊患者多次就诊结算),涉及总费用103960万元,医保系统共支付67734万元。全国确诊患者结算人数为44189人,涉及总费用75248万元,人均费用1.7万元,其中医保支付比例约为65%(剩余部分由财政进行补助)。


为缓解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医保经办机构还专门预付专项资金用于患者救治。截至3月19日,各地医保部门累计拨付资金193亿元,其中湖北省37亿元。


来源:人民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