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社保网上申报系统、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 APP、参保地人社(社保)部门APP 或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或微信(城市服务)以及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手机 APP、代征银行手机 APP 等渠道,网上办理社保业务。对不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业务,利用 QQ、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手段和容缺办理等方式为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不见面”办事服务,从源头上减少非必要的现场办理。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和个人不能及时申报或办理的业务,可在疫情结束后补办。涉及核定征缴类业务,不计算滞纳金;涉及新增退休和待遇计发类业务,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