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恢复公共客运的通告(第二批)

2020-03-23 09:26  

荆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恢复公共客运的通告

(第二批)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交通运输保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41号)精神,现就恢复我市公共客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23日12时起,恢复荆门城区所有公交线路。


二、自2020年3月23日12时起,全市恢复市际、省际客运班线,具体线路开通、班次运行安排由各客运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乘客须凭湖北健康码“绿码”乘坐公共客运交通工具。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可凭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出行,一人一码(证明),亮码乘车。


四、乘客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测温,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来源/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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