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不麻痹、不厌战、不放松,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不动摇,坚持防控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慎终如始、善作善成,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机关日常工作。二、加强人员健康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凭单位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出行,上下班提倡绿色低碳出行、点到点出行。各单位要在办公楼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坚持每日健康监测,做好监测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楼办公。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注重个人卫生,做好自我防护。对工作时间的外来访客,做好来访管理,落实“三必”要求(必须测量体温、必须佩戴口罩、必须实名登记并留下手机号码)。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做好登记并报告。非工作时间谢绝外来访客。三、做好内部环境消杀。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办公区域消杀工作,对走廊、卫生间、电梯间、楼道间、会议室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消毒,并保持办公区域卫生整洁。四、严控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会议和活动。确需举办的会议或活动,尽量采用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必须现场举办的会议或活动,要提前落实好场所防控措施,尽可能压缩人数、时间等,参加人员入场前需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五、确保食堂用餐安全。倡导干部职工在家用餐。单位集体食堂需要开放的,实行打包用餐、错峰用餐、分散就餐。加强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做好食堂区域消杀、保洁工作,确保餐具卫生、食材安全。六、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抓好本单位下沉社区干部和驻村干部的管理。对因组织不及时、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反弹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3月15日 来源/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