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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市小区居民有条件出入
2020-03-14 17:50
3月14日凌晨,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文,就分级分类调整城市社区、小区管控措施有关事项做出安排。以下为通告全文——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40号)
根据省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分级分类调整城市社区、小区管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小区居民可以在小区内分时错峰、有序活动,严禁不戴口罩、相互串门、聚集聊天。近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的楼栋暂时继续实施封控,解除封控时间另行通知。二、即日起单位上班及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凭工作证(单位证明、非限制清单企业营业执照)和健康码“绿码”(社区健康监测证明),经卡口测温后出入。三、自3月15日零时起,对小区居民实行有条件出入,均需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持健康码“绿码”(社区健康监测证明),经卡口测温后出入。- 近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的小区,每户每2天可安排1名家庭成员出小区采购必需生活物资。要按照“错峰、限时”的要求,有序组织居民出入,防止出现人员聚集拥堵现象。
- 因患病急需就医出行的居民,持社区开具的一次性通行证,经卡口测温并登记后出入。
- 其他情况需要出行的,由所在社区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实行“点对点”审批出行。
四、各社区继续保持现有24小时值班值守不松、下沉力量不减、包保责任不动、关心关爱措施不变。社区“第一书记”及下沉党员干部协助小区做好哨卡值班值守、体温监测、困难帮扶等工作。各社区要加强小区内部巡逻,防止人员聚集。各级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及各地街面纠察队要进一步加大街面巡防巡控力度,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五、继续从严管控车辆通行,除警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货车、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和企业复工复产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暂禁止通行。六、上述社区、小区管控措施,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动态调整。目前全市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希望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支持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筛查等工作和各项管控措施,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实施错峰出行,自觉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共同维护好公共秩序。城区农村村组的管控措施,由各城区防控指挥部结合实际相应调整。大冶市、阳新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调整本区域内社区小区、村组管控措施的具体方案,报市防控指挥部备案。
来源: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