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7日,湖北部分地区已实现多天确诊病例“0”新增,部分地区甚至实现了在院治疗确诊患者、医学留观疑似患者、集中留观密切接触者“三清零”,这些地区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根据湖北省最新公布的市县疫情风险等级评估报告,截至3月6日,全省低风险市县37个。多地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陆续发布了有序复工复产、撤掉交通卡口等分级防控通知,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的家乡吧!
3月8日,竹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26号通告,宣布自2020年3月8日12时起,该县将有序恢复全县生产生活秩序。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竹溪县已确定为低风险区的实际,经竹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序恢复当前全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药店开门营业,并做好体温检测、实名登记工作,每天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发热、咳嗽、镇痛类药品销售情况。(二)有条件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的餐饮企业,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供应组核准后,可实行无接触式餐饮配送。(五)各乡镇各类经营门店,由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决定,有序做好开放工作。(六)3月10日后其他门店开业运营根据省、市要求另行确定。(一)撤销县域内各乡镇、农林场、长峡管理局及村组之间疫情防控交通卡口,打通物理隔离,恢复正常通行秩序。(二)继续保留省界、县界交通卡口,持续严格管控离溪离鄂通道,严禁在溪人员离鄂,严防疫情输入和输出。(三)3月10日前,城区继续实行原有交通管控模式。3月10日后城区车辆通行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另行确定。(二)城区小区居民外出仍然凭通行证出行。继续加强对“四类人员”的管控,对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解除的疑似病例严格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及健康跟踪管理。3月10日后城区人员通行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另行确定。(三)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大城区街道人、车管控巡查力度,重点巡查不戴口罩、人员聚集、无证外出等现象。3月6日,秭归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有序恢复全县当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二)从3月7日至3月10日,线上餐饮企业、“十大放心早餐店”实行无接触配送。3月10日后,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另行确定。(三)从3月7日至3月10日,县城已运营的超市继续进行无接触配送,乡镇超市仍按现行模式运行;3月10日后,所有超市实行线上线下同步运营,对进入超市的人流进行限控。(四)从3月7日起,水电、家电、汽车维修店、理发店采取预约方式服务。(六)3月10日后其他门店开业运营根据省、市要求另行确定。(一)继续保留县界交通卡口,严禁在秭人员离鄂,严防疫情输入和输出。(二)从3月7日起,全县境内只保留九畹溪聚集坊卡口、陈家冲桥头三岔路卡口、庙咀卡口,原所设卡口全部撤销。跨乡镇车辆流通需凭证通行,通行证由所在乡镇负责办理。由各乡镇进行道路巡逻,对无证车辆进行劝返。(三)从3月7日起,县城所有出租车正常运营;从3月7日至3月10日,城区车辆仍然凭证通行。3月10日后城区车辆通行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另行确定。(一)从3月6日起,小区值守时间调整为8:00--22:00。(二)从3月7日至3月10日,小区居民(除“四类人员”外),可以在本小区内活动,戴口罩、不串门、不聚集,相互之间保持1.5米间距;外出居民凭通行证出行。继续加强对“四类人员”的管控,对出现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的楼栋实行严格管控,对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解除的疑似病例严格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及健康跟踪管理。3月10日后城区人员通行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另行确定。(三)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大加密城区街道人、车管控巡查力度,重点巡查不戴口罩、人员聚集、无证外出等现象。3月6日,荆州市荆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知,从3月7日上午10:00时起,荆州区中心城区继续实施严格封控,农村片区内部交通卡口全部撤销。通知称:经荆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区道路交通按中心城区和农村片区实行分区管控。从3月7日上午10:00时起,中心城区继续实施严格封控,农村片区内部交通卡口全部撤销,包括镇与镇、村与村、组与组之间,打通物理隔离,恢复正常通行秩序。农村片区与周边县市之间的交通卡口继续予以保留。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后其他防控措施继续不变。3月5日,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通知,到3月6日上午10点前,撤销该市各乡镇(办、场、区)之间以及村组之间所有疫情防控交通卡口,打通物理隔离,恢复正常通行秩序。除了乡村卡点,城区部分卡点也将撤销。
赤壁市防控指挥部负责人介绍,撤销卡点是为了赤壁市内物资运输和农村春耕的方便,保障市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需求。在赤壁市境内省与省、县与县之间的管控卡口,仍然严禁出入。小区管理上,还是执行此前规定。
在通知发布前,截至3月4日,赤壁市已连续19天没有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县防控指挥部自3月5日起,在坚持县域对外继续封闭的前提下,撤销了我县各乡镇及村组之间疫情防控交通卡口,打通物理隔离,恢复正常通行秩序。
同时,对县域内进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实行“红、黄、绿”区域分级管理,做到绿色区域畅通、黄色区域有限活动、红色区域从严防控。
通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7日
3月5日,宜昌市伍家岗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宜昌市域范围内人员及车辆通行服务管理的相关通知,部分内容如下:
按照《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通行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宜肺炎防指发〔2020〕19 号)文件精神执行。通行规则:(1)低风险区人员可到中、高风险区,低风险区之间可相互通行;(2)中风险区人员可到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人员不得到低风险区,中风险区之间可相互通行但要从严管控;(3)严格管控高风险区人员流动,原则上高风险区人员既不得到中、低风险区,也不得相互通行;(4)低风险区到中、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到高风险区的,只能单向通行。出行人员健康条件:必须居家隔离期满14天或取得省“鄂汇办”健康绿码,且隔离期间未与疑似、确诊、无症状感染新冠肺炎者接触,目前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已治愈出院的新冠肺炎患者和已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暂禁止出行。与疑似病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凭解除隔离观察证明准予出行。按照《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内公务出行实行“双证”管理的通知》(宜肺炎防指办文〔2020〕96号)文件精神执行。1.依照法律法规喷涂规范标志的车辆,如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公务车(公务车号牌、喷有“公务用车”字样),无需通行证;2.交通管制期间,因疫情防控、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保供、农业生产保障及“停不得”企业、经批准已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等公务活动用车。1.《宜昌城区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按原规定办理);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派遣证》。由市、区对应主管部门(一级单位)统一审核出具,中、省在宜单位由其在宜主管机构统一审核出具。《公务派遣证》原则上“一事一证”。通行人员在通过各交通卡口时,还需持《居民出入小区通行证》或社区(村)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备查。
有序恢复生产生活不耽误
继续严防严管疫情不松懈
湖北17市州并肩战斗
必将取得战“疫”全胜!
来源 | 长江云综合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