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派组督察15省份换届风气情况 督察哪些事项?

2016-11-07 09:21   中国新闻网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纪委机关派出换届风气巡回督察组,对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海南、四川、贵州、陕西、青海、宁夏等12省(区、市)进行督察,并结合巡视“回头看”督察北京、重庆、甘肃等2市1省的换届风气情况。

可通过电话网络短信信访举报

据报道,中组部有关负责同志在动员部署时强调,督察工作要坚持从严从实,突出问题导向,对责任落实、教育宣传、监督察处、制度执行、“凡提四必”等方面情况进行“五个必查”,努力做到对换届进展情况、换届风气状况、突出问题矛盾、干部群众反映、潜在风险隐患等“五个搞清楚”,切实把督察工作沉下去,把真实情况摸清楚,进一步增强督察督导实效。

同时,中组部和15个被督察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12380”电话、网络、短信和信访“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将认真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

已有16省份接受专项检查

今年7月,中组部会同中央纪委机关派出第一批换届风气督察组,对河北等1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督察。

这16个省份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湖南、广西、云南、西藏、新疆,另外还有对天津、江西、河南、湖北等4省(市)结合巡视“回头看”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开展换届风气督察。

中组部有关负责同志在动员部署时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从严从实,有的放矢地开展督察,切实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坚决态度和有力措施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 看点

换届风气督察包括哪些事项?

从2016年开始,全国各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将陆续进行换届。作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年初,中纪委、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明纪律规定,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行为。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换届一开始,各级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进行专题谈话。

在通知中还要求强化监督指导,规定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派出巡回督察组,对所辖地区换届风气及其监督工作进行巡回督察。

在大会选举期间,上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落实全程纪实监督,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对换届期间所辖地区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看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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