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纪委通报4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力典型案例

2020-02-25 13:38  


近期,在我市疫情攻坚克难最吃劲的关键期、窗口期,为保障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再落实、责任再压实,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疫情防控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沙洋县后港镇港口村疫情信息排查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2020年1月23日,赴汉返荆人员张某某回后港镇港口村过春节。镇村干部入户排查时,对张某某的家人“家族成员都是从荆门、荆州返回,没有武汉接触史”的说法未作核实即采信。之后张某某与其家庭成员、同村邻居多次聚餐。1月31日,张某某出现发热等症状。2月4日至7日,张某某在港口村卫生室接受治疗过程中,医生马德元发现其有发热症状但隐瞒未报。2月8日,张某某被转至沙洋县人民医院治疗,并于2月10日因不明原因重症肺炎抢救无效死亡。此外,张某某5名亲属先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2名亲属被诊断为疑似病例,33名密切接触者被采取医学隔离观察,造成了一起家族聚集性疫情的不良后果。2月18日,马德元被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2月20日,经研究决定,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成林立案审查(毛成林正在隔离医学观察期);给予该村村委委员许小芳诫勉处理。分别给予后港镇卫生院院长文林、副院长李金霞政务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后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苏耀帮政务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沙洋县政协副主席、县卫健局局长康凤英和后港镇党委书记李俊怡、后港镇镇委副书记、镇长郑军批评教育处理。责令后港镇党委、镇政府向沙洋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钟祥市丰乐镇龙泉港村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管控不严、人员信息摸排不准问题。

2020年1月28日,丰乐镇龙泉港村村民杜某林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人后,龙泉港村委会决定对杜某林的密切接触者杜某帅进行责任包保,并由村委会副主任杜令忠担任责任包保人。但杜令忠工作落实不力,未按要求稳控杜某帅进行居家隔离观察,也未掌握其体温情况,且在务工返乡人员摸排工作中将杜某林漏登漏报。2月13日,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令超和杜令忠党内警告处分。


3.东宝区泉口街道象山社区“大走访、大排查”入户率低、小区封闭管理滞后等问题。

2020年2月15日,经检查发现,象山社区在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指令时,未按要求组织社区干部入户排查,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辖区内居民进行调查询问。同时,未按要求对辖区内两个“三无小区”进行封闭和设置值守点,也未组织社区人员参加帐篷搭建和值守工作。2月16日,经研究决定,给予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冬梅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泉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刘海燕批评教育处理。


4.高新区·掇刀区白庙街道官堰社区疫情排查工作不到位问题。  

2020年1月12日至14日,官堰社区居民吴某某与其子刘某某先后从武汉返回荆门。1月25日,该社区网格员马琴芝在返荆人员排查工作中,仅通过电话与吴某某沟通,因工作不细致、宣传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出吴某某、刘某某为武汉返荆人员。2月7日,马琴芝在信息摸排中,再次因工作不细致,导致上报的刘某某返乡时间出现错误。1月23日至1月30日,刘某某、吴某某及其丈夫先后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2月17日,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该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清春和马琴芝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防控越是吃劲,监督越要到位。上述案例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认识仍然不足,没有把岗位职责和工作大局真正放在心中。对上述问题的严肃处理也显示出市委严肃政治纪律、狠抓干部作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务必始终保持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和严细实硬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把疫情防控任务抓实、抓细、抓落地。

通报强调,大战就是大考,越是艰险越向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把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要求作为工作的自觉遵循,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得到有效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查处不服从调度指挥、执行防控举措迟缓、落实防控工作不深不实不细等突出问题,为尽快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荆门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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