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是否影响养老金发放?企业缓缴公积金是否影响职工贷款正常提取和公积金贷款买房?
2月2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并回应公众关切。
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在去年降低实施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压力,减负力度、减负效果将超过去年。初步估计,这次阶段性的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比去年较大幅度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的力度还要大,去年是4000多亿元。
阶段性的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初步匡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有力于支持企业复工和减轻企业负担。
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总体平稳,虽然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部分地区出现了基金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但基金的累计结余仍在不断增加。截至2019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近5万亿元。这次出台的阶段性减费政策预计养老金减收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影响总体可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财政部和人社部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做了充分的预案,计划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帮助地方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一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力度。二是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央调剂的力度,今年调剂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中央调剂基金的规模将相应的增加。三是加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力度。四是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改革的力度。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此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特别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职工,2020年0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为逾期处理。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住房房租的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对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目前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总体是良好的,据初步汇总的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的反映,2019年7项基金预算执行的总收入是8.1万亿元,总支出是7.5万亿元,当期结余是0.6万亿元,累计结余9.4万亿元。这次出台的减免社保费的政策,预计减负约6000亿元。可见,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是总体可控的。阶段性的减免社保保险费,从短期看、局部看,会造成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从中长期看,从整体看,通过减轻企业的负担,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的活力,随着企业效益的改善,税基的扩大,财政收入形势会逐步好转。除了减免社保费以外,财政部还在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出台促进稳定岗位和就业创业方面出台了相关的措施。一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力度。二是加大职业培训补贴的支持力度。三是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作用。四是使用结构调整奖补资金支持相关的企业稳定就业。五是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的保障工作。当前疫情对企业用工和就业必然会带来一些影响,比如开复工的时间普遍在推迟,劳动者的返岗时间也相对错后,还有一些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也比较大,劳动力市场出现阶段性的错配。但它是短期的,待疫情缓解以后,随着经济的企稳,前期的消费和投资将会释放,劳动力的市场需求也会同步扩张。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所以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