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9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责不力典型案例

2020-02-10 16:15  

近日,钟祥市纪委监委围绕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措施要求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并通报了9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等问题。

1、洋梓镇迎河村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2020年1月23日至2月5日,迎河村三组部分村民多次在公路边聚集聊天,且有少数村民未佩戴口罩,存在疫情传播隐患。该村村委会副主任魏书华履职不力,管控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雷,洋梓镇组织干事邓梅(包联干部)督办不力,检查流于形式,对此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2月,魏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邓梅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2、胡集镇金山社区对疫情防控卡口封控管理不严问题。2020年2月8日,金山社区疫情防控卡口形同虚设,值守人员未按要求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体温检测、消毒,车辆随意通行,未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王维东履职不力,落实封控管理措施不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胡集镇扶贫办副主任叶发俊(包联干部)督办不力,检查流于形式,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2月,王维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叶发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胡集镇放马山社区落实门店门市关闭措施不到位问题。2020年2月8日,胡集镇放马山社区2家超市未经批准擅自开门营业,存在疫情传播隐患。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邓玉兰履职不力,落实门店门市关闭措施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胡集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李绪伟督办不力,检查流于形式,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2月,邓玉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李绪伟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4、文集镇塘港村落实门店门市关闭措施不到位问题。2020年2月7日,塘港村“综合服务社”未经批准擅自开门营业,导致出现村民聚集购物现象,存在疫情传播隐患。该村党支部书记王在红履职不力,落实门店门市关闭措施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2月,王在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文集镇卫生院对发热病人集中医学观察管理不严问题。2020年2月6日、7日,两名在文集镇卫生院集中收治的发热病人,在未解除医学观察措施情况下先后离开卫生院,造成疫情传播隐患。文集镇卫生院住院部主治医生孙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严,擅自表态同意发热病人离开卫生院,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文集镇卫生院负责人艾应涛失职失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2月,孙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艾应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6、石牌镇蔡台村对疫情防控卡口封控管理不严问题。2020年2月5日,蔡台村文石路疫情防控卡口封控管理不严,未对过往文石路的非本村人员和车辆进行管控,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一定隐患。该村党支部书记刘运星工作不负责任,安排部署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2月,刘运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石牌镇乐堤村、黄金村、耿巷村填报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联系方式不精准问题。2020年2月5日,乐堤村、黄金村、耿巷村在填报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基本信息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存在用亲属电话号码代替的问题,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一定隐患。乐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永昌,黄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必良,耿巷村党支部书记耿克斌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对此分别负有直接责任;石牌镇卫计办主任徐保国、副镇长彭博工作不负责任,审核把关不严,对此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2月,杨永昌、孙必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耿克斌、徐保国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彭博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8、东桥镇东桥村对疫情防控卡口封控管理不严问题。2020年2月4日,东桥村疫情防控卡口形同虚设,机动车辆从设置的路障旁随意通行,未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史发杰履职不力,落实封控管理措施不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东桥镇党政办主任刘雅民(包联干部)督办不力,检查流于形式,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2月,史发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雅民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9、钟祥市福利建筑装潢工程公司法人代表艾应平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道路交通管制规定问题。2020年2月5日上午,艾应平违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0号令相关规定,驾车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且态度蛮横,与民警发生争执,被市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艾应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自省自警,用最严作风、最严措施、最严要求,确保防控责任压紧压实、防控措施落地落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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