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车辆流动,阻断疫情传播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钟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0号令》等规定,钟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钟祥市各乡镇(场、库)镇区、主要集镇街道道路限制车辆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0日上午8:00起,除《钟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0号令》规定的车辆外,所有机动车、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二、凡违反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钟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出行、车辆通行、场所经营管理的通告》给予处罚。
三、限制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钟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