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湖北日报》通报:2月8日0—24时,荆门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75例,与荆门市通报的疫情数据(新增确诊病例41例)不一致。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月4日、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相继印发《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对湖北省的病例定义修定为三类: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认病例(新增临床诊断病例这一类病例)。“国家传染病监测系统”随即于2月8日在系统中增设“临床诊断病例”报告选项。荆门市7家定点救治医院当日开始填报收治的临床诊断病例,2月8日0—24时,荆门市共报告34例临床诊断病例。
二、2月8日0—24时,荆门市通过“国家传染病监测系统”网络直报的主要疫情数据为: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1例、新增新冠肺炎临床诊断病例34例(系荆门市依国家方案首次报告此类病例)。
三、2月9日上午7时,省卫生健康委通报:2月8日0—24时,荆门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为75例,是省级层面将我市确诊病例41例与临床诊断病例34例简单相加的合计数。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来源: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