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曝光!荆门这3家药店因违法被通报

2020-01-30 14:00  

1月29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从快从重查处城区3家药店违法销售与疫情“相关”的商品案件,现公开曝光。


资料图片


 1 

荆门市利民药店

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医用口罩


1月29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荆门市利民药店销售的“家倍呵护”一次性医用口罩无价格标签,未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纠正,现已依法立案查处,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 


湖北宜草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荆门市南京路店

涉嫌利用肺炎疫情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1月28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湖北宜草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荆门市南京路店在经营门店橱窗玻璃上,贴有“宜草堂大药房”字样的专用纸张,纸张上书写有“关注新型冠状非病毒,等疫苗不如早预防,医用口罩、板蓝根颗粒、蛋白粉、VC片,宜草堂大药房有售!”等宣传用语,但该店不能提供医用口罩、板蓝根颗粒、蛋白粉和VC片能够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证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现已依法立案查处,将于近期作出处罚决定。


 3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荆门苏畈桥分店

涉嫌利用肺炎疫情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1月29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荆门苏畈桥分店在经营场所柜台上悬挂的招贴书写有“预防呼吸道冠状病毒茶饮方玄参10g 金银花15g 连翘15g 板蓝根20g 天麦冬10g 罗汉果15g 葛根15g 甘草5g 备注:1.系每剂为单个成人一天量;2.糖尿病人去罗汉果”的宣传字样,但该店不能提供此茶饮具有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功效的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现已依法立案查处,将于近期作出处罚决定。



稿件审核/贾明  采写/荆门晚报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龙清冬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