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沙洋县纪山镇肖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新伟危房改造补助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至2017年,吴新伟在该村贫困户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且未按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即向上申报,导致该村10户不符合政策的贫困户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同时,吴新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吴新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钟祥市柴湖镇新联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刘永浩农村低保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7月,在农村低保评定过程中,刘永浩优亲厚友,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好友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并使其领取低保金。同时,刘永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刘永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京山市经济开发区八里途社区一组组长文贤兵低保入户调查失职问题。2012年至2016年期间,文贤兵入户调查工作不认真,致使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2018年,在大数据比对核查中被发现,民政部门已取消2户家庭低保待遇。2019年5月,文贤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掇刀区白庙街道原种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马锦新招投标违规问题。2016年11月,掇刀区白庙街道原种场社区(时属东宝区管辖)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议定建设66KW光伏发电站项目发展扶贫产业。为规避该项目在东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马锦新以项目在两个地方建设为由,违规将项目拆分成36KW和30KW两个项目在牌楼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并安排原种场社区支部委员、居委会委员、妇女主任兼报账员陈荆春具体负责项目招标工作的实施,陈荆春表示同意并制作了项目招标公告,后又支付了工程款。2019年7月,马锦新、陈荆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清风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