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祥市公安局采取政策攻心,法律释疑等方法,成功规劝4名潜逃境外的在逃人员回国投案,为“云剑”行动再添战果。
“云剑”行动开展以来,钟祥市公安局采取上门走访、加大宣传、信息研判、敦促规劝等方式,持续强力开展网上追逃工作,截至目前已抓获、规劝各类在逃人员88人。
攻略1: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10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属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攻略2: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攻略3: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4: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5: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二、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在逃人员。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检举揭发。
四、公安、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平安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