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推送了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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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强暴药”到底是什么?
其实更多人称它为“蓝精灵”
不是这部陪伴许多人
度过了美好童年的动画片
它和动画片没有任何关系
只因为当它被含在口中时舌头会变蓝
又或是泡在酒水或饮料里
会泛起蓝色
它在坊间被称为“约会强暴药”
据报道“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1000倍”
五一假期刚过
深圳检察院就向社会通报
深圳近期起诉了多宗
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
所以在此要提醒广大市民
一定要小心陌生人的饮料
犯罪分子常常将它当做“蒙汗药”
很少人会知道它的学名:氟硝西泮,一种原本在医学上用于手术前镇静及癫痫发作、严重失眠、抑郁等疾病的药物,有催眠、遗忘、镇静、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显著。
服用氟硝西泮这种药物后,人体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也就是失去了对近期发生事情的记忆力。
当氟硝西泮和酒精混合使用时,会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使人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并像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容易使人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作为处方药的“蓝精灵”溶于水,液体是淡蓝色的,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有的就是无色无味,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也不容易被察觉,具有更强的伪装性。
正是利用“蓝精灵”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这一特性,犯罪分子常常将它当做“蒙汗药”,来达到迷奸、性侵犯罪的目的。
全国多省份
出现非法贩卖案件
虽然氟硝西泮被很多国家认定为非法药物或进行严格管制,如在我国,氟硝西泮被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非法销售将涉嫌贩卖毒品罪。但是,在日本等国,仅几块钱的成本就可以买到一板,转手在我国黑市就可以卖到三百元左右甚至更高。
去年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江西、福建等全国多个省份出现了非法贩卖“蓝精灵”的案件。近期,深圳龙华、盐田等地检察机关就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
“蓝精灵”是第三代毒品
“蓝精灵”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第三代毒品”(第一代毒品是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第二代毒品指冰毒、K粉等合成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如此前媒体报道过的彩虹烟、笑气、“咔哇潮饮”、“紫水”等都属于第三代毒品。许多人特别是不少青少年出于好奇或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开始接触这种毒品。大量吸食“蓝精灵”等第三代毒品后,会出现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危害性极大。
不主动接触就没事吗?
据报道有女事主
在吃饭或喝饮料时被人下“药”
这些案例值得警惕
女子与男性朋友吃夜宵
去厕所时,监控拍下惊人一幕
2018年3月1日,广东深圳光明区工作的孙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朋友宴请吃夜宵竟是一场布好的鸿门宴——自己上了个厕所,回来时杯中就被“下毒”!报警后,民警随即将孙女士带回派出所并立刻进行尿样检测。经查验,孙女士的毒品检测呈阳性,显示吸食了毒品。
饭局现场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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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据广东公共频道DV现场
经审讯,嫌疑人朱某对向孙女士“下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朱某交代,自己和孙女士存在感情纠纷,一直没得到妥善处理。
朱某在朋友聚会宵夜时,借着孙女士上厕所的契机,悄悄在其酒杯内投入了半片摇头丸,目的就是为了报复孙女士。
监控可怕一幕:
女生吃饭时被下药性侵
据看看新闻报道,这是2017年11月12日,上海宝山区某广场日料店内的监控。乍一看,画面中用餐的两人颇似情侣,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监控前所有人瞠目结舌!
顾某和被害人陈女士俩人原是普通朋友,是一年前在地铁上搭讪认识的。顾某为了能和陈女士进一步发展,在一家微店上购买了一种名为“听话水”的迷幻类药物,并约陈女士吃饭。
吃饭期间陈女士低着头全神贯注地玩着手机游戏,丝毫没有在意顾某的一言一行。趁陈女士不备,顾某起身从口袋里拿出“听话水”,迅速放入陈女士的饮料中。
随后顾某便将被害人带到事先预定好的酒店房间内,并对其实施了奸淫行为。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监控中的男子顾某依法批准逮捕。
提醒1:
外出就餐确保食物饮料在视线范围
上海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紫薇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外出就餐时,要确保自己的食物和饮料始终处于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切记不要长时间做“低头族”,过于专注手机等设备,以免给他人可乘之机。此外,如果不慎摄入了“听话水”等麻醉药物,要及时采取自救措施,可以通过大量喝水或催吐等方式使症状得到缓解,并立刻通知家人和可信赖的朋友。
提醒2:
不管怎么劝,绝对不碰毒品
怎样做才能防范这些毒品及其危害呢?答案只有两个字:不! 碰!不管别人是否巧舌如簧、花言巧语地对你说很好玩,劝你尝试并保证不会上瘾,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坚决不碰!发现危险及异常及时报警。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