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女车主谅解协议全文披露 否认有私下赔金

2019-04-17 09:16   钟祥融媒体中心

发酵了一周多的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16日双方达成了和解。4月17日凌晨,北青报记者从西安奔驰女车主方获取了与奔驰达成的《谅解协议书》。协议书显示:

鉴于西安利之星和女车主双方于2019年2月25日签订了编号为S-L0219-151-5的《销售合同》( “原合同”)。原合同签订后,女车主于2019年03月27日从西安利之星提取了一台梅赛德斯一奔驰型号CLS300动感型轿跑车版车辆,底盘号为WDD2J4JB7KA020679 (“原车辆”),女车主随后反映原车辆发动机渗漏机油,并于2019年3月28日将车辆送交西安利之星检修,西安利之星检查确认发动机渗漏机油。双方于2019年04月15日在相互理解诚信守诺的原则下,以友好协商方式达成以下谅解协议。

一、双方同意由西安利之星在30日内为女车主更换一辆全新梅赛德斯-奔驰型号CLS300动感型轿跑车版车辆。女车主应在本协议签订次日将原车辆随附文件交付西安利之星,并及时将原车辆过户至西安利之星名下。

二、西安利之星负责敦促第三方机构免除并返还垫资服务、代办挂牌、抵押登记等服务费共15575元。

三、西安利之星就更换的全新梅赛德斯一奔驰型号CLS300动感型轿跑车为女车主提供到店专人服务、以及不低于原车辆标准的装修。

四、西安利之星在本协议签订后次日向乙方支付自2019年3月27日起算的交通补偿费共计10000元。

五、西安利之星自愿在女车主农历生日时为她承办一场生日会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邀请她前往奔驰厂家参观汽车制造过程。

六、双方同意仍按照原合同约定事项继续履行;本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原车辆发动机机油渗漏问题的分歧已全部得以解决。

女车主的家人陈先生(化名)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更换的新车还不能及时交付给他们,所以西安利之星会在新车到货前,提供一辆同款的代步车供他们使用。“至于邀请我们去厂家参观,我们觉得很有诚意,但是不一定真的会去。不过我们还会继续在奔驰的4s店消费,做他们的客户,同时也盯着他们,继续监督。”

和解消息传出后,不少网友提出为什么4s店没有进行“退一赔三”的问题。陈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经过PDI的检测,女车主购买的这辆车是新车,并不是事故车或者翻新车,我们也认可这检验结果,所以不存在需要退一赔三的情况。至于车辆存在的问题也会有专业的部门去检测,我们也相信专业人员的检测结果。”

而针对有网友质疑女车主是否私底下与奔驰方另有补偿协议,陈先生表示这都是无稽之谈。“我们不会为了一笔经济补偿而损害我们的信誉,现在有那么多网友关注和支持我们,我们认为自己还是有一点价值的,不会为了那点钱把自己的价值弄丢。我们的个人信誉和价值要高于经济补偿的。我们也不太贪心,我们收获了现在这样的‘战果’已经很满足了,也在此感谢网友们的支持,他们也是我们的‘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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