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个人邮递和携带进境的烟、酒、高档化妆品等22类物品将享受进境降税利好。10月31日从武汉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2018年第140号公告,我省将同步调整关税政策,让广大消费者享受减税利好。
进境税率降低后,税率主要分为3档:第一档税率为15%(为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合计总税率),保持不变;第二档税率由原30%调低为25%;第三档税率由原60%调低为50%。
此次纳入降税的商品中,烟、酒、贵重首饰、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60%降低到50%,降幅最大;运动用品、纺织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品、自行车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30%降低到25%;奶粉等母婴用品维持15%不变。同时,新增药品类目,税率为15%,其中抗癌药品税率按3%(抗癌药品不涉及消费税,增值税为3%,关税为零)征收,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便民惠民意愿。
武汉海关关税处负责人算了笔账:如,目前邮递进境较多的德国双立人炊具,申报价格为1000元,按照原第二档税率需缴纳税款300元,享受降税5%后,只需缴纳250元;对于旅客携带进境较为常见的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的手表),按照原税率至少需缴纳税款6000元,享受降税10%后,即可节省税款1000元。可见,此次针对个人进境物品的降税为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提供了更多选择。
该负责人表示,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主动扩大开放、推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大举措。今年5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的进口税率,涵盖食品、服装鞋帽、家具用品、日杂百货、文体娱乐、家用电子、日化用品、医药健康等8类日用消费品,共涉及1449个税目,占到《进出口税则》中消费品税目总数的七成,1449个消费品税目的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平均降幅55.9%。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刘天纵 通讯员:王玲
(责任编辑 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