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

©原创   2016-10-19 15:17   文体新广局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荆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荆办文﹝2015﹞8号)和中共钟祥市委、钟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钟祥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钟文﹝2015﹞26号)精神,设立钟祥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电影局。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挂钟祥市版权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国家、省和市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宣传管理工作和文化影视作品的创作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文物、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统筹协调文化事业产业发展。

(三)负责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文化服务;指导、管理市图书馆、文化馆、镇文化中心、村(社区)文化室、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指导组织全市大型艺术活动及艺术创作;拟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组织与申报工作;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

(四)负责全市文物事业管理。研究实施全市文物资源的建设、保护和维修;依法对全市文物工作实施管理、监督;负责全市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维修、利用、研究工作;管理市文物事业管理局。

(五)负责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管理。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全市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体育竞赛和参加国家、省、市比赛,指导体校建设、后备人才培养和业余体校训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全市各单项体育协会。

(六)负责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管理。审批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新建出版社或新办报纸、期刊、音像以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发行单位,建立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和新闻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和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负责归口管理和组织全市中小学教材系列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组织审读图书、报纸、期刊等各类出版物;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和监管,驻钟祥报刊社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市场稽查和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印刷行业。

(七)负责全市著作权工作行政管理。审核、报批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合同仲裁等机构;负责查处发生在本市辖区内的著作侵权案件,处理或协助上级著作权管理机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八)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行业管理。负责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统筹广播电视传送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申报、审核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对市内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监管广播影视、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全市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管理全市广播影视科技工作,负责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推进应急广播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

(九)拟订全市出版物经营市场清理整顿的“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及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十)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方面的科研、项目攻关、技术开发及重大成果推广工作;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与科技融合发展。

(十一)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交流联络工作。制定对外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交流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交流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相关行业协会。

(十二)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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