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虎林回应清收11.2万亩耕地引非议:宣传发动不足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黑龙江省虎林市11.2万亩耕地由集体收归国有,部分村民因土地已经耕种30多年,对当地的国有土地清收行动不认可、不理解。
对此,中国之声记者跟进后续,调查发现,此事件背后涉及的林农矛盾已存在多年,由于触及农民的切身利益,解决起来本身就复杂,当地在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准备不充分,又缺乏宣传引导,导致清收行动的推进陷入被动。
两村民涉嫌非法占用农地被刑事拘留
今年2月中旬,虎林市启动国有土地清收工作,对那些非法占用国有林地、草地、湿地的地块进行清收,依据是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的相关文件,目的是保护生态资源,还林还草还湿地。这次土地清收涉及11.2万亩耕地,3个乡镇,2千多户。当地农民已在这些地块上开荒耕种了二三十年,他们对清收工作不理解,更对土地权属提出了较大异议,认为这违背中央关于土地确权的文件精神。
今年4月1日下午,虎林市虎头镇黄泥河屯李守印家,来了几名森林公安,要找李守印到局里核实情况。当天,李守印被刑事拘留,羁押4天后被取保候审。拘留通知书显示,李守印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根据虎林市森林公安局的鉴定结论,李守印非法开垦林地共计115.13亩,时间跨度为1998年到2011年。根据卫星图片,两块地都在虎头林场的林权证版图内。
但李守印对警方的结论不予认可,“1989年我开的地,沼泽地那时候经常涨水,到1995年就彻底开完了。那个时候开荒,给村委会打个招呼就行,不像到后期必须要写报告。”
而虎林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称:“有些人狡辩说,我就是98年前开的,他知道98年是个界限,我们都有依据的,包括测绘图,卫片图,还有数据。要是明明是97年前开垦的,我们是不会打扰他的。”
中国之声记者查询历史文件,1997年底、1998年,黑龙江省政府、国务院都先后发出通知,要求制止乱侵滥占、毁林开垦的行为,加强林地管理,制止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警方认定李守印非法开垦林地,那1998年后,林业部门或者公安部门,是否对李守印的违法行为,进行过告知或者制止?当地有关部门在集体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未能提供任何书面文件。
李守印的兄弟李守华也因非法开垦林地被刑事拘留。虎林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国有土地清收工作启动以来,已刑事拘留两人。
自家耕地被清收,村民:想不通开荒变成了非法开垦
村民们无法理解,几十年的开荒怎么就变成了非法开垦,更无法理解收回的耕地,要有偿使用。让农民重新和林场或者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向林场交每年每亩90元到180元的有偿耕种费用。
村民:“30年以后他说我们犯法,我不知道违的是什么法?他们来了说这是他们的,我一点都想不通。”
农民想不通,却没有人做耐心细致的解答。在村民对土地权属争议较大,想不通的情况下,已有村民家的耕地上,被直接栽种上了林木。3月31日,虎林市国有土地清收办公室发出公告,决定对第一批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向社会公开竞价发包。村民说:我一看公告就来气了,最起码你得先给我来个通知,通知我在几日之内,不通知就上公告了。”
中国之声记者注意到,耕地被清收,农民拿到手里的只有两张纸,一张是贴在村里的《虎林市国有土地清理公告》,不足500字。另一张是国有土地清收通知单,讲的是收费标准,以及逾期不签字的后果。
而突然强力开展这项工作,其目的,依据,方式方法等,农民并不清楚。记者在当地官方媒体和政府网站上,也没有找到任何有关清收工作的详细介绍和文件发布。
虎林市副市长:承认宣传动员发动不够
虎林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称,清理公告下发后,各级干部都在努力做农民的工作,“2月7号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在虎林电视台播出了虎林市国有土地清理公告。在2月22号,林业畜牧部门梳理出来的农户开垦林地草原的,发通知单,让农户进行申报。”
多位村民告诉记者,有人曾在电视台上看到过国有土地的清收公告,但只有短短的公告,没有更多解读。而视频没有在村民中间流传开来,网上也查不到任何消息。大家都只是听说,从听说这事到让重新签订合同,时间间隔比较短。
记者也注意到,虎林市政府贴在村里的清理公告落款时期是2月12日,而当地政府提供给记者的红头文件显示,当地政府关于印发清收工作方案的时间是2月22日。方案比公告晚印发十天。虎林市副市长刘明洋说,宣传动员他们用了20多天时间,但也承认,宣传发动不足,“虽然工作上有些问题,宣传发动有些工作做的不细,这个我也承认是存在的,但是因为它的复杂程度超出了我们的预料,现在整体还在可控之间。你想想通过口舌,老百姓能把地让出来吗?那是利益、是钱。实际上我们的力度跟有些县比,很小,而且政策在不断的调整。”
多位村民告诉中国记者,他们在询问乡镇干部时,干部也是一知半解,甚至凡事都说要请示。而层级之间的信息传达产生的信息损耗,也让村民对这次清收工作更不信任。
刘明洋副市长说,这次清理,他们的原则是明确权属,有偿使用。根据黑龙江省的农村土地确权方案,全省要到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方案中明确,尊重历史的原则。“坚持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台账、30年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原始资料为主要合法佐证,确认承包地权属。
刘明洋:“虽然你的证上写了500亩地,但是这个500亩地,只能说是跟村集体的承包关系,不能全部确权,只能确定基数,按照基数去分,我们后来调整政策的底线不能突破,必须要有基数。”
保护生态资源,为何还竞价发包土地?
当地农民有疑问,既然是要保护生态资源,还林还草还湿地,为何又要竞价发包,有偿使用土地,甚至收费标准至少变了三次?
刘明洋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他们也考虑了群众的实际困难,一再妥协,但底线就是明确权属,承包费可以由村里说了算,“就是你跟村里签,按照合同管理你收不收费,怎么收费,都由你村里自己来决定,如果村里老百姓开会定了,一分钱也不收,那你就自己定。”
中国之声记者就村民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联系黑龙江省农委,希望做进一步的政策解答。对方回复称:“目前,土地确权属于一事一议项目,省里没有就土地确权出台政策性意见,只有相关的技术规程。”并称,不便就虎林的问题接受采访。
农村土地确权和国有土地清收,究竟以哪个文件确定的原则为准,当地农民确实搞不清楚。那么,出于保护生态资源的国有土地清收行动,能否有更好的政策调整,让农民利益和生态保护双赢?
(编辑:周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