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半个小时对话与八年未解决的户籍问题

2018-04-24 09:05   钟祥台  

  “葛主任,感谢您!户口办好了!谢谢!谢谢!”


  “不用客气,是我们的干部做得不够好!”


  放下电话,我没有往常那种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后的成就感,有的只是沉思与愧疚……


  今年2月26日,春节长假后上班的第三天,早上7:40,信访室迎来了当天第一位上访者。


  “领导您好,我有个事不知道该不该跟您说。”声音不大,听起来很无助。我抬头打量着,中年妇女,中等身材,穿着朴实,手里拿着个小布包。“请坐,您有什么事慢慢讲。”我将椅子拉到办公桌旁边,请她坐下。“这个事,您一定要帮帮我,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看着她委屈和求助的眼神,我忙说“不急,有什么事你先说来我听听。”


  “我的户口,上了8年没上到,眼看儿子就要大学毕业了,户口也迁不了,我马上又要出去打工,今年上户口又没指望了。”“现在国家的户籍政策不是放开了吗?怎么上不了?”我边说边在接访登记簿上记录着。“是呀!2009年,为了小孩读书,我在城区一小区买了房。2010年办了房产证后,我就一直想把户口从农村迁过来。但每次到派出所去问,他们就叫我先找社区开接收证明。我找社区,社区说我所在的小区开发商没有和社区达成接收协议。我找开发商,开发商又说我在他那里买房,他只负责给我办房产证就行了,没义务和社区达成什么协议。我常年在外打工,每年只有春节前后才在家里,他们就这样推来推去,8年了,我的户口一直没上成。哎,我该怎么办?”

  “你了解现在上户口的相关政策吗?”我掩饰住内心的波澜,平静地问她。“怎么不了解!我是农村户口,按现在的政策,只要我买房了,凭房产证就可以在当地上户口。”她很激动,“这是我的房产证和开发商为我开的证明。”我接过来认真看了一下,确实不假。“现行户口政策是什么?她未上户口的症结在哪里?相关部门有没有失职不作为问题?”一系列问题在我脑海里迅速浮现,但在没弄清事实前,谨慎表态是一名信访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您反映的问题我已经详细记录,等我把情况了解后会尽快和你联系,不要着急,先留下你的电话。”我起身送她。走到门口,她再次回头“领导,您一定要帮我!”


  我随即将这个情况向主管常委进行了汇报,在征得同意后,决定召集辖区派出所及社区负责人开个协调会先了解相关情况。

  当天下午2:30,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和社区书记准时来到市纪委信访接待室。我将情况简单的介绍后,派出所率先就户籍相关政策进行了说明,“国家对户籍问题基本已经放开,鼓励农民进城落户,只要在城区买房并办理房产证的都可以在当地上户口,她是符合上户口条件的。至于我们要求办理人到社区开接收证明,主要是基于有利于社区管理的考虑,因为有很多人上了户口却不到社区登记,这样就给社区综合管理带来很多弊端”。接着社区书记发言,“她是符合上户口相关政策的。我们社区要求开发商签订纳入社区管理的协议,出发点是希望他们担起责任,积极配合社区管理工作。”似乎都无懈可击,我插话问道,“你们同开发商签订接受协议是不是有前提条件?”“是的,我们要求他们支持我们一定的赞助费。”社区书记回答。“因为小区纳入我们管理后,户籍管理、网格化管理、入户调查登记等大量工作都需要要社区为他们提供服务,所以我们想通过赞助的方式,来解决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听完副所长和社区书记的发言,我基本了解问题的症结所在,“刚才听了两位的发言,都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有一个观念我觉得我们应该是一致的,就是她上户口的问题是符合国家政策的,既然符合政策,为什么8年了都未办好?”我将这个问题抛给他们。沉默......看得出副所长和社区书记都有所思考,但都没有说话。

  “派出所要求社区出具接收证明,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有利于社区的管理,但不应该将社区接收证明作为居民上户口的前置条件,是不是应该在制度设计上做一些改变,比如先上户口,再定期将情况向社区反馈等。”我接着说,“社区的主要职责就是为辖区居民服务的,加强对小区的管理,督促开发商配合社区开展工作,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但无论如何不能损害群众利益,更不能以此为条件来收取赞助费。”“两位觉得我说的有没有道理?”我追问道。“有道理,我们在制度设计上首先考虑的是部门工作,没有把更好的为群众服务放在第一位,回去后我一定做好汇报,在户籍办理制度上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条件,让群众少跑路、少跑冤枉路。”副所长首先表态。“我们社区也是只考虑了自身利益,没有考虑群众切身需求,更不该要求开发商给予我们赞助,回去后我们将立即整改,无条件为辖区居民搞好服务。”社区书记接着表态。


  “既然你们有这样的认识,那她的户口问题就拜托你们了。大家回去后也要认真向上级领导做好汇报,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落脚点,做好工作整改。”这时时钟指向了3点整。


  问题虽然得到解决,但我却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就出台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市、县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以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但真正落实到具体的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个30分钟就能把事情说清楚弄明白的问题,为什么8年迟迟不能解决?“她”的问题解决了,还有“他”的呢?一个户口本解决了,还有房产证、土地证、营业执照呢?都需要我们开会来解决吗?架起党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改善干群关系,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还得从制度机制上深入“刮骨”,从单位部门利益和党员干部的责任上动手“疗毒”。

  党风正则人心齐,人心齐则事业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必须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 ”的理念,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应坚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严肃查处服务群众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葛长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