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反馈会,向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等四个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并就巡察整改提出了工作要求。
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重业务轻党建,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少数二级单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用“支部主题党日”代替支委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落实主体责任上热下冷,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没有实现全覆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促不够,对党员干部和下属单位教育监管不够经常;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账务处理不规范,审核不严,使用过期票据;行业监管乏力,物业管理定位不准、职责不清、工作指导监管不够有力,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多发;选人用人方面,干部队伍老化严重,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大,队伍整体活力不足,机关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够实,实效性不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够,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基层矛盾调研处置不够及时主动,少数领导责任担当意识不够,“两学一做”活动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民主生活会中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全面从严治党层层传导压力不强,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未做到全覆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机关干部之间廉政谈话活动没有做到常态化;严抓严管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干部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有的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廉政风险监控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监督责任不到位;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使用虚假票据,出借较大数额资金未按时收回,无相关依据收费,保留、使用多个银行账户;干部任免程序不到位,局机关长期借用二级单位人员;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程序不够规范,一些招投标程序要么走过场,要么不进行,监管力量薄弱,资金运作不规范,工程建设存在转包问题。
市农业局党组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联系实际不够深入,未进行督促检查,未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学习教育抓得不紧,集中学习的时间、人员出勤率、内容没有达到要求,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牢,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不规范,作风建设抓得不实,部分单位文件、总结、汇报照抄照搬,重要工作推进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检查督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研究工作不多,监督责任落实不严,抓早抓小不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以各种名义发放补助,处置集体资产未严格执行相关程序;选人用人不民主,干部选用、岗位设置不科学,后备干部培养储备不充分;部分工程建设管理有漏洞,没有固定的专业人员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
市水务局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不够深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够透明,局党组对二级单位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指导不够;学习宣传抓得不够紧,活动形式单一,部分二级单位未把意识形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牢,基层党支部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作风建设弱化,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能立行立改,制度执行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短板,年度考核未能严格按照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分管联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时有发生,超范围开支,违规支出各项费用,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公积金,违规发放车辆补贴、报销各项费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部分工程有围标嫌疑,有“关系工程”和二次转包现象,国有资产收入和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机关混编混岗现象严重,二级单位改制人员管理混乱,部分班子成员“三龄一历”登记表数据不统一。
巡察组要求,各单位要迅速认领问题,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逐一落实整改,做到线索处置一条不漏,惩处一针见血,责任追究一个不放。
四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做表态发言,坚决拥护、自觉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遗余力地抓好抓实;根据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推进,强化跟进督办和追踪问责,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当前各项工作推进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个制度、堵死一个漏洞,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委巡察办)
(编辑:周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