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中央文明办发布了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在这份名单中,全国一共确定了391个城市、直辖市城区、县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湖北省共有14个地市(县)入围,其中,6个地级市,8个县级市(县)。
湖北入围的14个地市县
地级:
鄂州市、黄石市、荆州市
荆门市、十堰市、襄阳市
县级:
丹江口市、老河口市、潜江市、天门市
仙桃市、枝江市、钟祥市、竹山县
什么是
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评一次,先要取得提名资格;再经过三年努力,才能参评全国文明城市。
目前,湖北省已成功创建了武汉市、宜昌市、宜都市、大冶市4个全国文明城市。
来源:荆楚网
(编辑:周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