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青海省格尔木市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就“一矿企被指向柴达木沙漠直排尾矿”做出回应。
青海格尔木公布矿企向沙漠直排调查结果:未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结构
西宁2月10日电 (孙睿)10日,青海省格尔木市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就“一矿企被指向柴达木沙漠直排尾矿”做出回应:媒体报道中所称“污染事件”中违规排放的尾矿浆未导致污染因子超过相关标准浓度限值,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对周边骆驼刺和白刺数量和密度没有产生负面影响,未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结构。
去年11月24日,有媒体以图文方式刊发了“青海庆华矿业被指向沙漠直排尾矿”新闻报道,指出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尾矿直排”、“尾矿库无防渗措施排放尾矿”行为,造成环境污染。随后,格尔木邀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几年前企业的违法排放予以科学评估,同时根据环评结果启动问责程序。
后经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150余名专家及技术人员,历时2个多月对15个植被样方的现场调查进行了评估,认为格尔木庆华矿业公司直排的尾矿存在矿液向土壤入渗现象,主要污染因子为氟化物、重金属,但影响程度有限,经检测,排放区土壤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田旱地)三级标准。受防渗帷幕保护、蒸发量大、地下水埋深大,入渗液未进入地下水等因素影响,排放均没有对地下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尾矿库与外环境无水力联系,未改变地下水水位埋深,对周边生态没有产生影响。尾矿浆直排区处于荒漠干涸河谷,尾矿浆直排改变了直排区原始地貌,但未对直排区周边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产生影响。
调查认为,格尔木庆华矿业公司违规排放尾矿浆未导致污染因子超过相关标准浓度限值,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对周边骆驼刺和白刺数量和密度没有产生负面影响,未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结构。
目前,格尔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处罚的220万元罚金已全部到位。市司法机关也将依据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环境评估报告,根据相关法规,依法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州市环保局时任、现任领导干部予以告诫约谈。截至目前,共有10人被问责追责,其中告诫约谈3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2人,党内警告1人。
据记者了解,庆华矿业公司直排尾矿环境问题舆情发生以来,海西州出台了《海西州新环保十三条》,格尔木制定了25条具体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党政领导分片包干督办制度,同时设立州、市两级亿元环境应急准备金,专项用于环境治理;任命11名州级环保督察专员、10名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稽察员,开通“两代表一委员”环保直通车,对生态环保职责履行情况、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效消除环境隐患,严防环境污染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