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新房全面停涨 七成热点城市房价低过一年前

2017-12-19 08:29   一线城市新房全面停涨 七成热点城市房价低过一年前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新房价格11月“全面停涨”

七成热点城市房价低过一年前

资料图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张云 摄 资料图 一处商品房建设工地。发 张云 摄

经历了个别一线城市10月份新房价格小幅反弹之后,上个月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的新房价格重新回到“全面停涨”的区间。目前来看,国内多数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已经低于去年同期的水平。

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一期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效果继续显现,上个月在70个大中城市中有15个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总体继续保持平稳。

一线城市新房再度全面停涨

数据显示,从环比看,上个月有7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降幅在0.1至0.3个百分点之间。其中四个一线城市新房价格全面停涨,其中北京、上海与10月份价格持平,广州、深圳新房价格分别比10月份下降了0.1%和0.2%。在热点二线城市中,厦门、福州、合肥、成都新房价格较10月份略微上涨,郑州、武汉价格与10月份持平,其余城市价格全部环比下跌,其中跌幅最大的是天津,环比下降了0.3%。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统计,国内一线城市新房价格曾在8、9两个月经历过全面停涨,但在10月份上海房价出现小幅反弹,环比上涨。不过从11月份看,四个一线城市全面停涨的局面重现。

二三线城市房价略有上涨

在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中,上个月有11个城市的新房价格较全年同期下滑,降幅在0.2至3.2个百分点之间,说明大多数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已经低过了去年同期的水平。

在热点城市房价整体平稳的同时,国内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则较10月份略有上涨。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表示,经初步测算,上个月,在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1%和0.2%的同时,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5%和0.3%,涨幅比10月份还分别扩大了0.2和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上涨了0.4%和0.3%,涨幅均比10月份扩大了0.1个百分点。

一线城市同比涨幅持续回落

另据测算,截至上月末,我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均已出现连续14个月的回落,其中11月份又比10月份分别回落0.3和0.2个百分点。而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比10月份略微扩大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与10月份相同。值得关注的是,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也均连续4个月回落,其中11月份比10月份分别回落0.3和0.2个百分点。

文/本报记者 张钦

观点

很多热点城市进入“卖旧买新”阶段

本报讯(记者 张钦)刚刚以1500万元年薪出任恒大集团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的任泽平,昨天以这一新身份在2018网易经济学家年会上公开亮相。围绕本届论坛的主题“新经济 新改革”发表观点。

任泽平表示,我国新提出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种政策虽然不带动销售但会带动投资。他进而表示,目前我国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待售面积都已经处于2000年以来的新低点,这不仅意味着这一轮的去库存是非常充分的,而且也带来了未来有补库存的需求。“在补库存周期中又叠加了房地产调控政策,因此明年的房地产销售会低于大家的预期,但房地产投资并不差。”

链家集团董事长左晖在昨天的演讲中强调了租赁房在未来中国尤其是一线城市的重要性。他表示,租赁住房的人口比重肯定会逐步提高,尤其在大中城市更是这样。此外,根据链家的数据显示,今年国内有10个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量超过新房,他预计明年这样的城市将达到30个,这意味着很多热点城市已经进入了“卖旧买新”的阶段,因此像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大城市,解决房子问题很大程度还是要解决供给问题。

方正证券房地产行业首席分析师夏磊昨天表示,今年以来国内房地产销售主要来自三四线城市,占到整个房地产销售的60%以上。

政策

港澳台同胞将享住房公积金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住建部获悉,《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意见》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实行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联系的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的港澳台同胞来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为落实中央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近日联合印发《意见》。

《意见》明确,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在内地(大陆)跨城市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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