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他税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这一比例更是高达91%。
我国是否开征遗产税一直备受关注。近日,财政部给出了官方回复!
财政部:从未发布遗产税条例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有一定意义。
10月17日,财政部在其网站公布《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财税金融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该函回答了全国政协委员段祺华关于遗产税法律法规修改的提案的相关问题。
财政部答复函正式回应了这一问题: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遗产税具有三个特点
此次财政部在给全国政协委员的答复函中还表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一直在认真研究相关问题,收集、梳理了部分国家和地区遗产税通行做法,并积极关注相关国家税制发展趋势。
财政部表示,从研究情况看,遗产税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征税范围复杂。遗产形态多种多样,既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也包括银行存款、现金、股票、证券、古玩、字画、珠宝等动产,还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开征遗产税需要全面、准确掌握居民财产信息,以及遗赠、继承等具体情况。
二是征管程序复杂。遗产税需要对各类财产进行合理估价,需要大量专业人员从事相关估价工作,征管中极易产生争议,争议解决程序通常也较为复杂。
三是征管配套条件要求高。开征遗产税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征管条件,如不同政府部门的紧密配合、对拒不缴税的纳税人在法律中做出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制度安排等。
专家:国内开征遗产税的可能性比较小
财政部称,从近年来遗产和赠与税的国际发展趋势看,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在调节贫富差距的同时,可能会对一国的经济特别是国外资本流入和国内资本流出产生一定的影响,是否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已逐步成为国家、地区间税收竞争、吸引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部分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出现了取消或弱化该税种的趋势。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跟踪国际上遗产税的发展趋势,进一步研究遗产税有关问题。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认为,国内近期开征遗产税的可能性比价小,因为当前国家关于几个重大税种的改革尚未完成。
取消遗产税是大势所趋、世界潮流
遗产税可以说是引导全球富豪迁徙和财富配置的指挥棒。一个国家若有过高的遗产税,会导致本国高净值阶层移民,最终导致财富资本外流。
虽然现在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他税收,但是取消遗产税已经成了全球的主流趋势,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地区。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新加坡都相继停征了遗产税。
而美国总统特朗普也在备受瞩目的“美国税改法案”中取消了美国的“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