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郢中城区承天大道、校场路、安陆府路等主干道综合改造已经完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正在施划。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17年11月28日起,对承天大道(东至校场路,西至西环一路)、校场路(南至镜月湖大桥,北至龙山大道)、安陆府路(东至校场路,西至西环一路)禁止机动车停放,对违法停车行为将通过视频抓拍、现场拍照、强制拖车等方式依法查处。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配合,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创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钟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1月27日
来源:平安钟祥
(编辑:周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