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终止妊娠审批 |
行政审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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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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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 218 号》 |
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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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4周以上且年满20周岁妇女 |
办理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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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止妊娠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户口簿(审原件交复印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4、婚姻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5、免冠正面登记照3张 6、政策内终止中期以上妊娠的,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计生部门确定的产前诊断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后出具的医学诊断结论和医学意见。 |
办理地点 |
局机关大楼705室 |
办理时间 |
即时办理 |
联系电话 |
0724-4931923 |
办理流程 |
1、 政策外妊娠对象在乡镇计生办领取《终止妊娠申请审批表》,填好后经村(社区)及所在的乡镇卫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带齐以上证件及照片办理 2、政策内妊娠对象需要到荆门一医取得医学诊断结论和医学意见后再按程序1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