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钟祥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抓立行立改,抓重点突破,抓任务落实,抓创新发展,不断激发体制机制活力,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聚焦“三转”,释放活力
十八大以后,市纪委(监察局)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先行先试,深入推进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核心内容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将力量向主业汇聚、工作向主业聚焦。
突出“转职能”。改变过去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的局面,收拢五指攥成拳,厘清职责抓主业。切实加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力度,共清理议事协调机构84个,保留参与或牵头的机构8个,退出57个,移交、归并7个,移交业务工作12个,精简率达到90.5%。组织机关各科室对照“三定”方案逐条梳理,将10多个工作项目移交给有关主责部门。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按照机构数、行政编制数、领导职数保持不变,机构设置“上下对口”、职能定位“上下统一”的原则,内设科室由14个精简到11个,把70%的职能与80%的人力转移到执纪监督问责一线。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场、库、开发区的纪委书记和市直纪检组长专职专责,并落实靠前排名位次,推动监督责任的切实履行。
着力“转方式”。推动“两为主”、“双报告”,落实“两个责任”,践行“四种形态”,全面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向荆门市纪委报告。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把党的纪律这把戒尺严起来、执行到位,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明确职能定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实施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了极少数,前两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占到91.5%。
深入“转作风”。 突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内部监督,狠抓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了机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先后出台了市纪检监察干部“五不准、七要求”规定,“六个严禁、六个一律”要求, 推行“四卡”监督模式,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严防“灯下黑”。内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守各项纪律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十八大以来,全市谈话提醒纪检监察干部50余人次,问责21人。
夯实基础,监督得力
五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探索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机制,推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推行“派出”,改革市直监管机制。2012年,市纪委(监察局)按照省、荆门市关于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方案要求,成立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监管和指导96个市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市直单位正式由原来的同体监督转变为异体监督。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监管机制,强化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增强独立性,加大话语权,使监督更加有力,真正实现聚焦主责主业。五年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和监督巡查200余轮次,参与协调指导500多次,办理信访件307件,执纪审查145件,处分党员干部148人,追缴违纪金额1500多万元。
创新“模式”,压实乡镇“两个责任”。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1+3+X”模式,成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建立河西、城北和城南三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并分别在文集、洋梓、九里设置硬软件设施齐全的固定办公场所。协作区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的领导下,通过建立各项制度机制,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协调、督办和指导服务。近五年来,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不断放大,日常监管持续发力,办信能力显著增强,执纪审查的质量明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全面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成为常态。
规范履责,激活农村“神经末梢”。2017年6月,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开展村级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探索设立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强化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打通纪检监督职能在农村落地生根的“最后一公里”。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村(社区)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两个乡镇四个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推行“五统五化”。 统一组织架构,阵地建设标准化,建立村(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固定办公地点,配齐办公设备,落实工作保障;统一选人标准,人员选配民主化,选任1名组长和2名组员;统一履职内容,监督权责清单化,定“五责”, 赋“五权”, 建“五制”;统一监督模式,工作运行程序化,实现村级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统一管理方式,管理考核规范化,着力提升能力水平,确保工作绩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村(社区)实现了对“两委”和党员的常态化监督,为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履职上了“紧箍咒”,为普通群众诉求解了“投诉难”,为村风民风转变立了“风向标”,为经济发展聚了“向心力”。试点村(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先后参与重大决策监督34次,否决重要事项决策2个,开展监督检查14次,询问质询3人次,提醒谈话10人次,督促整改问题7个,得到基层群众充分认可。目前,试点工作已在全市各地展开,今后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
(来源:市纪委 编辑:付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