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工作体系,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成立了工作专班,针对机构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问题,开展了严而有序的自查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单位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责任人,并将问题台账报送至市委编办进行汇总、备案。对于列入台账的问题,编办将严格对照整改期限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即改即销、动态更新,切实为我市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套上“紧箍咒”。
同时,市委编办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成立了职能监督“共同体”,对巡视、审计移交的问题,督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反馈;对占编“吃空饷”问题,按规定核减问题单位的相应编制、暂停工资测算和减少经费划拨,截至目前,返岗人员已近200人,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会同人社、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机构编制管理问题的整改力度,通过监督举报、信访、公示等各种手段,增强机构编制工作透明度,并不断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督查执法力度,确保机构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